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策划书
时间:2016-04-26 14:57  |   来源:未知   |   作者:172xiaoyuan.com  |   点击:
摘要: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培育良好的心理教育氛围,现决定举办我校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 一、活动时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培育良好的心理教育氛围,现决定举办我校第十届大学生心理健康节。
一、活动时间:4月20日—5月30日

二、活动主题:“我爱我——精彩心世界,健康正能量”

三、活动宗旨

以营造关注心理健康的校园氛围为目标,以推进学院心理健康品牌项目建设为重点,通过在学校、学院、班级等各层面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文化活动,帮助大学生塑造自助助人的个性品格,拥有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

四、活动内容

(一) 心理大讲堂

面向全体学生,针对大学生自我发展、人际交往、职业生涯规划、情绪管理等方面的心理需求开展专题心理讲座。

(二)心理微电影大赛

主题:“演绎心风采,传递正能量”

内容:面向全校学生、各学生组织和社团,鼓励大学生思考和感悟身边的点滴,用短小影像记录身边的真情故事,再现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心理体验和心理成长,传递心理健康正能量。

(三)阳光心理训练营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不同主题面向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团体心理素质拓展训练。

(四)心理委员能力提升培训

面向学生心理委员,针对大学生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应对、朋辈辅导的技巧等内容开展系列培训。

(五)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

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鼓励创新与总结,不断提高品牌活动的层次与水平;

学校组织评选与表彰,原则上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不与学校组织的活动重复。

(六)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评选

各学院推荐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的学生工作人员,学校进行评选、表彰。

(七)班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

各学院根据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表现,按本学院心理委员人数的10%推荐优秀心理委员,学生工作处评选、表彰。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确保落实,以组织开展好第十届心理健康节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真组织,营造氛围。各学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各班级、宿舍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调动学生参与积极性,扩大活动覆盖面,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三)总结提高,形成特色。各学院要总结工作经验,加强沟通交流,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水平,不断加大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及特色建设。
策划书附件:1、关于开展心理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2、关于开展心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3、关于推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创建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4、关于评选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5、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心理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有效方式,为让更多的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本届心理健康节期间组织心理大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大讲堂采取学生工作处与学院联合举办的方式进行。学生工作处负责协调安排心理教师、安排讲座课酬;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工作实际和学生需求确定讲座题目,联系心理教师,组织学生听取讲座,撰写通讯报道。

二、各学院讲座原则上由本学院心理指导老师主讲。

三、各学院讲座的安排请提前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讲座主讲教师一览表

序号

学院

联系教师

1

生命科学学院

陈庆华

2

音乐学院

阮越

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魏宏波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谢威士

5

文学院

蒋名平

6

艺术传媒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晋玉

7

外国语学院

江洋

8

数学与统计学院

王翼

9

计算机学院

吴远征

10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刘铭传学院

胡哲

11

教师教育学院

董丹丹

12

体育科学学院

张晓丹

 

附件2

     关于开展心理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

微电影已经成为大学生喜闻乐见的信息传播和情感表达方式。为创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积极性,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演绎心风采,传递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本次微电影大赛旨在鼓励大学生思考和感悟身边的点滴,用短小影像记录身边的真情故事,再现大学生日常生活中的心理体验和心理成长,传递心理健康正能量。

三、参赛对象:全校学生,各学生组织、社团

四、参赛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贴近大学生实际,反映大学生的心理成长历程,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富有启迪意义。

2、作品要求原创,自编、自导、自演;剧情凝练,制作完整,具有创意;杜绝一切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作品参赛。

3、微电影时长在15分钟以内,采用FLV、MOV、AVI、RMVB、MPG等格式。

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标注字幕;片头字幕必须注明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和指导教师姓名。

5、剧组自行对作品进行审核,禁止存在政治性问题、法律纠纷、国家新闻署禁止播放内容以及字幕有错别字等问题。

6、参赛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负责。参赛作品一经录用,主办方有使用权,创作团队保留署名权。

三、比赛流程

1、学院初赛阶段(4月20日—5月25日):学院组织初赛,每个学院向学校选送1-2个优秀微电影作品。

2、作品报送(5月25日-5月30日):各学院将参选作品资料于5月30日前送至学生处办公室。

参选作品资料包含:微电影、剧本、《心理微电影作品信息登记表》(学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3、学校决赛(6月1日-5日):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评审。

四、奖项设置

颁发奖金及证书。一等奖2名,800元;二等奖3名,500元;三等奖4名,300元。

 

附件3:

关于推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创建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质量,培育各具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活动,学校已连续3年在心理健康节期间启动了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创建工作,各学院积极实践、各具特色,成效明显,但同时也存在不均衡。

为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建设,现决定启动2016年心理健康品牌项目创建与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事宜

(一)申报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心理健康品牌项目申报,每学院至少申报一个项目,校级学生社团也可申报。

(二)项目原则

实践性原则。贴近学生的生活,适应学生的成长特点和心理接受能力,扎实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实效性原则。坚持贴近形势,贴近学校工作实际,贴近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力求重心“低”一点,活动“实”一点,切实收到实效。

(三)项目设计

心理健康品牌项目要主题明确、范畴清晰、心理健康教育的特色鲜明,并具有详细的活动设计、活动安排和效果评估方案。

(四)项目开展

学院根据心理健康品牌项目的设计安排,于本届心理健康节期间在学院范围内开展项目活动,力求覆盖面广,实效性强,并在项目评估时展示活动开展情况。

二、项目评估

(一)项目评估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本次心理健康节结束后,学校组织各申报单位以PPT的形式,对活动设计、开展情况(需有活动图片或视频)、活动效果及影响进行汇报,学生工作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评定等级。评审时间及事宜另行通知。

(二)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合格以上的项目拟支持500—2000元不等,用于心理健康品牌项目活动经费,并发放奖牌。

三、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需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申报表》(见学生工作处网页下载专栏),提供活动策划书和PPT。

(二)报送时间:5月30日前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设计,积极申报,科学实施,共同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普及性教育的科学化、特色化和品牌化,进一步凸显心理健康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贡献度。

 

附件4:

  关于评选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总结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更好服务学生成长,现决定评选校2016年“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生工作者,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能正确认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一年以上。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积极主动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具有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助人技能。

(3)积极配合学校心理教育中心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参加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培训与指导。

(4)能及时发现问题,对一些可能或者已经发生的危机事件能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5)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次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

三、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初评(4月20日—5月30日)

各学院通过本人申报、学院审核等环节,确定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名单,每学院1人,并于5月25日前将本学院评选结果与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二)学校评审、表彰、宣传(6月1日-6月5日)

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评议,根据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工作表现,确定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名单,发放表彰文件与获奖证书。

四、材料报送

(一)《心理健康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相关表格于学生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个人事迹材料(500字以内,限定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职责内,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一张(电子版)。

 

附件5:

                     关于评选2016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委员队伍建设,表彰先进,发挥心理委员在***校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决定评选校2016年“优秀心理委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班级心理委员

二、名额分配

按照本学院心理委员人数的10%评选优秀心理委员。

三、评选条件

(一)品学兼优,无违纪行为,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热爱心理委员工作,善于沟通,生活态度积极,能带动影响周围同学。

(三)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信息,与同学关系良好,较敏锐地观察到周围同学的变化。

(四)能够和班委其他成员积极沟通,积极组织班级心理活动,在班级形成***气氛。

(五)积极开展各类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

(六)与辅导员老师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认真完成辅导员老师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所在学院做好危机预警工作。

(七)积极参与心理教育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如心理培训、心理普查、心理健康节等)。

四、评选流程

(一)各学院初评(4月20日—5月30日)

各学院在充分宣传本次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学院初评工作,通过本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等环节,确定本学院优秀心理委员推荐名单,并于5月30日前将本学院评选结果与相关材料报学生处。

(二)学校评审、表彰、宣传(6月1日-6月5日)

由学生工作处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评议,确定优秀学生心理委员名单,发放表彰文件与获奖证书。

五、材料报送

(一)优秀心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相关表格请于学生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

(二)个人事迹材料(300字以内,限定在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内,电子版)、个人生活照片一张(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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