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书法比赛活动策划方案
时间:2016-12-05 18:01 作者:172xiaoyuan.com 点击:次
第四届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由校教务处主办、特殊教育学院承办,竞赛方案如下: 一、比赛目的 引导高等学校加强文化传承创新,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弘扬书法文化、传承书法艺术、宣传书法知识,使大学生领会和理解书法文化以及书法艺术深邃的哲思情理,鼓励大学生开展书法研习与创作,激发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感。 二、主题与内容 本届大赛以“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为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新意。欢迎自作诗词、楹联,但须符合格律要求。 三、参赛条件 参赛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含专升本)学生,比赛分软笔专业组、软笔非专业组和硬笔组进行。软笔专业组由中国画与书法、美术学、绘画(油画除外)、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学生组成,其它专业学生可参加软笔非专业组竞赛,也可自愿参加软笔专业组竞赛,硬笔组选手无专业要求。 四、组织方式 各学院按照赛程要求推荐学生参赛,每位参赛选手仅限从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五种书体的软、硬笔作品中选报参加比赛。作品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审,择优推荐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大学生书法大赛。 五、奖项设置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届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奖项。 六、校内预选赛 时间:2016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七、作品提交 (一)作品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书写内容须为汉字。 (二)软笔书法作品用纸限于四平尺宣纸(八尺),硬笔书法作品统一为A4纸张,所有文具均由参赛者自备。 (三)楷书、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书体自选一种,草书、篆书需附释文(用铅笔书写于作品背面右下角)。 (四)参赛选手要保证作品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其它所有权利归大赛组委会享有。 八、注意事项 各参赛学院组织参赛选手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报名表》(见附件3),牢固粘贴于作品背面右上端,并提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作品统计表》(见附件4)并提交电子版。请各学院需将参赛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联系人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为避免在邮寄过程丢失或损坏,建议派专人送达。 报送时间:4月21日至4月22日(上午截止), 上午8:30至下午16:00。 报送地址:丰台区蒲黄榆二巷甲1号(特殊教育学院) 乘车地铁5号线蒲黄榆站下,A口出前行50米左拐前行50米即到。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珍(特殊教育学院)张建国 (校教务处) 附件:(1)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章程 (2)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组委会名单 (3)北京联合大学学生书法比赛报名表 (4)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作品统计表 附件(1) 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由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主办,特殊教育学院承办,每年举办一次。 第二条 比赛本着“专家主导、学生主体”的原则组织进行。 第三条 创设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是为了鼓励和推动大学生开展书法活动,继承和发扬祖国的优秀文化传统,激发他们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感。 第四条 比赛分软笔专业组、软笔非专业组和硬笔组进行。软笔专业组由中国画与书法、美术学、绘画(油画除外)、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学生组成,其它专业学生可参加软笔非专业组竞赛,也可以自愿参加软笔专业组竞赛,硬笔组选手无专业要求。 第五条 参赛学院在自行组织预选赛的基础上向比赛组委会上报作品参加复赛;比赛组委会组织比赛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的作者将代表学校参加北京市的比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大赛组委会设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委员。 第七条 比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主持日常工作。秘书处由承办比赛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 比赛组委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比赛章程和实施细则; 2.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筹集比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审议通过决赛获奖名单; 5.议决其它未尽事宜。 第九条 比赛组委会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比赛评审。 第十条 比赛组委员会职责:评审比赛阶段参赛作品,确定参加北京市书法比赛选手名单; 第三章 参赛资格和作品申报 第十一条 北京联合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含专升本)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第十二条 每位选手参加比赛作品不限,指导教师不超过1人,各学院上报的作品数不限。 第十三条 各参赛学院负责审核作者的参赛资格,并统一组织填写和提交比赛报名相关表格。 第十四条 参赛者须按照比赛组委会具体要求创作作品。各参赛学院按照比赛组委会具体要求统一上报比赛作品。 第四章 作品评审办法 第十五条 比赛评审专家委员会根据《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实施细则》对作品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 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 第五章 奖励 第十七条 竞赛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十八条 根据每届竞赛的特点增设若干其他奖项,并报比赛组委会批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其它所有权利归比赛组委会享有。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比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2) 2016年第四届北京联合大学大学生书法比赛 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 乔东亮 主 任: 牛爱芳 滕祥东 副 主 任: 徐 娟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明伟(北京群众艺术馆书法培训部主任) 李长河(北京书法家协会) 杨东明(北京书法家协会) 罗易军(师范学院) 郝传萍(特殊教育学院) 姚铁力(中国书法家协会、特殊教育学院) 桑世志(应用文理学院) 戴文俊(广告学院) 秘 书 处:张建国 李珍 附件(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