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歌曲大合唱比赛
时间:2009-09-14 09:12 作者:admin 点击:次
“十月的鲜花”第*届红色歌曲大合唱比赛 各系: 为提高青年大学生的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展现我院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五月的鲜花”第*届红色歌曲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以“我和祖国”为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我院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大学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 二、参加人员:全院学生 三、比赛时间:200*年9月中下旬 四、比赛要求 以系为单位组织合唱队(艺术系非声乐专业学生需组队参加正式比赛,声乐专业学生可组队参加表演)。各队含指挥、伴奏不少于35人但不能超过42人,领唱、指挥和伴奏人员必须为在校学生。 (2)比赛时间 入场不超过2分钟(从登台到站好队型);演唱时间不超过12分钟;退场时间不超过2分钟。 (3)比赛曲目要求 每队演唱2首歌曲,比赛曲目要求必须是红色或革命歌曲,不得演唱流行歌曲(具体曲目自行决定)。如非人工伴奏,请提前准备好伴奏用光盘。4月10日前上报参赛曲目及伴奏光盘,同时抽取比赛顺序号。 (4)评分标准 ①符合主题,主题鲜明突出。(1分) ②声音整齐,洪亮优美,有感染力。(2.5分) ③演唱节奏准确鲜明。(2.5分) ④指挥准确,富有激情。(1分) ⑤着装统一整齐,出场、退场过程迅速、整齐、有序。(1分) ⑥形式新颖,有创意。(2分) 五、奖项设立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最佳指挥奖一个和优秀组织奖若干。比赛结束后将综合比赛情况组织院级合唱团参加*省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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